Tuesday, December 2, 2008

我不管啦。。。豁出去。。。

好久没在这部落格常遍大论了。。。
也许是被吓着了。。。
在之前的部落格已经提起过。。。
也许那遍文章得罪很多人 (因为有些朋友以为我过渡敏感,所以在msn闲聊时,都在“骂”我)
好可怜哦。。。
首先,先道个歉。。。
我在这公然的部落格写自己的心情,当然每个人都可以,也有权利在此游览。。。
如果我酱害怕隐私被公开,那么就不该再下笔。。。 或删除此部落格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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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之前开始成为部落格一族@剑客, 是因为情绪很波动, 也可以说是得到 bipolar depression 此病。。。
在没有人可倾诉下,就选择用文笔来发泄情绪的大波动。。。
而且这的确是 work!!!
心情也随之松懈了不少。。。
然,自己认为本身还蛮 low profile 情况下,认为应该会少数人去关心我那些 “费言费语” 下,就很大胆的写下所有自己的心情写照。。。 几乎可说是毫无包庇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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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,
朋友告诉我说,我们还蛮是你部落格的忠实读者,让我几乎是 “惊吓100 度!!!”
当时我真的慌了...
还傻到在 study week 时, 试探 msn 的朋友,到底还多少个我不知道的读者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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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完了,在蛮大把时间下,谨慎的考虑一番。。。
我还是我。。。@#$%@#$%...
我不必为了他人感受而改变。。。
况且这里是我的地盘。。。
您选择到我的地盘游览,有什么得罪,就应该多多包涵,毕竟是您的选择到此处。。。
而且,也请您尊重本人,别把本人的私事,好像开会似的,三五成群聚在一起,高谈夸论。。。
成为部落格一族,是让自己有个管道好好掌控自己的情绪,而不是让大家把这些“故事” 充当饭后闲谈的 topic。。。 

我不管了,我豁出去了。。。
因为自己必须坚持这自己的原者 ---- 我还是我!!! 

1 comment:

cheekeong1986 said...

yala..
jz write whatever u like..
d blog is yours 1..
and this is your right to do whatever things unless it is not harmful..
then mah ok liao lo..

gambateh..
i m also the 1 who follow yr blog de..
lol